丽江市委编办认真传达学习《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(试行)》
丽江市委编办认真传达学习《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(试行)》
2020年12月31日,丽江市委编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《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<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云编﹝2020﹞31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丽江市委编办主任结合《通知》要求和丽江机构编制工作实际,对《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逐条进行了详细解读,并对贯彻落实《办法》提出了三点要求,一要提高政治站位,深入学习《办法》,严格落实省委编委有关报告制度的要求;二要树牢责任意识,理清工作思路,将报告制度工作抓常抓实抓细;三要抓住工作契机,对标对表,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。
市委编办监督检查科 2020年12月31日